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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工商局查处一起假冒中国ISO标准砂案

6月3日,厦门艾思欧标准砂有限公司派人专程到承德市工商局赠送了书写着“打假维权出利剑,公平正义显神威” 14个大字的牌匾,对这局迅速查处假冒ISO标准砂案件,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执法行动表示感谢。

5月22日14时30分,河北某建材经营单位一行2人急匆匆地来到承德市工商局公平交易执法科举报,称沧州一辆牌照为冀J48628的货车装载着4吨假冒ISO标准砂正在朝承德方向行进,单位派出的跟踪监视人员断定该假货将运往内蒙古赤峰市,希望能在承德予以截获。并称该车即将驶入承德县境内。公平交易执法科立即向主管局长做了汇报,随即一边组织执法人员做好出击准备,一边与公安交警部门取得联系求得帮助。一切准备就绪后,突然又接到跟踪监视人的电话,称该车已驶往平泉县。15时,公平交执法科3名执法人员随举报人一起乘车迅速赶往平泉县,边走边通过平泉县工商局与平泉县公安交警部门取得联系求得帮助。平泉县工商局得知情况后迅速安排部署,经济检查股、党坝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立即行动。15时50分,由平泉县党坝交警中队的执法人员在距平泉县城32公里处将该车拦住。押解该车到市工商局机关时已是晚上20时。

经查,中国ISO标准砂是根据GB/T17617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要求生产的ISO标准砂,是我国水泥制造、工程建设、混凝土、水泥制品以及水泥质检机构等领域检验水泥强度用的法定基准材料,是纳入国家标准样品管理的专营专控的战略性物资。鉴于ISO标准砂是一种直接影响到我国水泥产品质量和工程建设质量的特殊商品,为严格规范中国ISO标准砂生产经营,国家指定厦门艾思欧标准砂有限公司作为国内唯一定点生产经营ISO标准砂的企业、全国标准砂的总经销单位。

当事人(货主)刘某为赤峰市红山区个体工商户, 5月19日从沧州购进标称厦门艾思欧标准砂有限公司生产,并印有该公司注册商标的“中国ISO标准砂”200袋(3000小袋,折合4吨),每袋进价45元,经营额9000元,准备运往赤峰销售。经厦门艾思欧标准砂有限公司对其合格证(编号:807080538,出厂日期:2009年4月18日,检验员:检68)进行鉴定,上述产品属于假冒该公司厂名、厂址,并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2条规定,承德市工商局作出了没收假冒 “中国ISO标准砂”200袋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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